信息发布

网站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发布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人数:96次 更新时间:2026年05月14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盐东库。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

4、服务要求:

进出车辆、人员、货物管理,指挥车辆限速行驶、有序停放,确保出入库畅通;对车辆、人员、货物出入登记、排查手续齐全。

24小时不间断维护库区内公共秩序及财产安全,对门岗进行执勤、库区巡逻检查和安全监控。

按照安保任务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位安保人员)。配置的安保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脂血症、心脏病、糖尿病等不适合胜任岗位的疾病),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服务单位必须为每位安保人员投保不少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同时每月服务单位检查回访不少于1次。

⑤服务单位在次月15日前提供安保服务费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次月30日前全额付清上月安保服务费。

5、项目·高限价:

·高限价为6300元/月,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7、成交人确定方式:·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报价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

6、采购人单位职工或退休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报价。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成交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报价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收款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2033209990010000078293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

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①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公示结束后由采购单位退回。

②成交人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盐东库领取,领取时间2026515日起至2026519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最·低报价为成交人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10%(以一年总价计算,精确到百位),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采购人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西路6号5楼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5189207988

  

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514